通常使用继承会让你的css
美观、整洁。因为继承只会在生成css
时复制选择器,而不会复制大段的css
属性。但是如果你不小心,可能会让生成的css
中包含大量的选择器复制。
避免这种情况出现的最好方法就是不要在css
规则中使用后代选择器(比如.foo .bar
)去继承css
规则。如果你这么做,同时被继承的css
规则有通过后代选择器修饰的样式,生成css
中的选择器的数量很快就会失控:
.foo .bar { @extend .baz; }
.bip .baz { a: b; }
在上边的例子中,sass
必须保证应用到.baz的样式同时也要应用到.foo .bar
(位于的元素内的的元素)。例子中有一条应用到.bip .baz
(位于的元素内的的元素)的css
规则。当这条规则应用到.foo .bar
时,可能存在三种情况,如下代码:
<!-- 继承可能迅速变复杂 -->
<!-- Case 1 -->
<div class="foo">
<div class="bip">
<div class="bar">...</div>
</div>
</div>
<!-- Case 2 -->
<div class="bip">
<div class="foo">
<div class="bar">...</div>
</div>
</div>
<!-- Case 3 -->
<div class="foo bip">
<div class="bar">...</div>
</div>
为了应付这些情况,sass
必须生成三种选择器组合(仅仅是.bip .foo .bar不能覆盖所有情况)。如果任何一条规则里边的后代选择器再长一点,sass
需要考虑的情况就会更多。实际上sass
并不总是会生成所有可能的选择器组合,即使是这样,选择器的个数依然可能会变得相当大,所以如果允许,尽可能避免这种用法。
值得一提的是,只要你想,你完全可以放心地继承有后代选择器修饰规则的选择器,不管后代选择器多长,但有一个前提就是,不要用后代选择器去继承。